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第十四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范围
申报参评的社科成果分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三大类。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教科书、工具书、志书、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申报参评的社科成果须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未公开发表,但经正规渠道上报(需提供相关佐证)且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得到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也可参评。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参评的作者须是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实际部门工作的相关人员。
具体要求:
1、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申报参评的成果可以是个人独立成果或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合作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已故作者成果可通过原单位由作者继承人代为申报。
2、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应以署名单位或“课题组”名义申报。如以个人名义申报,须是成果主要参与者(主编、第一作者、项目主持人等),并须持有经署名单位或参与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3、如成果属多卷本或系列丛书,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如独立成册,也可单册申报,但不可以重复申报。如多卷本或丛书中的一本已获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不能再整体申报。
4、论文集不能整体申报,其中每篇文章也不可作为论文申报。
5、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6、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领导的社科成果原则上不能申报。
7、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不能申报。
8、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新华文摘》发表或全文转载的成果,可不占成果初评指标直接申报。
9、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及省部级单位实质性采纳的研究报告,可不占成果初评指标直接申报。
10、发表在报纸上的申报成果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发表在刊物上的申报成果字数不得少于4000字。
三、成果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研究报告类成果除外)。申报者须登录吉林省社科联网进入“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s://pj.jlskl.cn:8443/login)实名注册,并参照申报系统使用说明按照时间要求录入个人申报信息。研究报告类成果以光盘形式申报。
四、成果材料要求
1、申报者应下载打印申报系统中审核通过的《吉林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2份。
2、成果原件(论文、研究报告类1份;著作类2份)。
3、论文类需提交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文。复印件需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著作和研究报告实名评审,不需隐去姓名。
4、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内容提要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著作类内容提要字数1500字左右,论文和研究报告类内容提要字数500字左右。所有申报材料装入材料袋里,材料袋上粘贴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
5、申报者应填写《第十四届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版)。
五、时间安排
学校申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学校网上申报阶段(10月24日—10月25日上午11点之前)
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科技处指定邮箱(kjc2@jljy.edu.cn)。学校申报时间截止之后,将不再受理任何理由的补报。请各申报人合理安排好时间,确保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所有申报工作。
2、学校材料报送阶段(10月25日全天)
报送材料要求:经过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并申报材料袋正面粘贴申报材料清单。
六、其他事项
1、各位老师在“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系统”中实名注册时,所属申报单位请选择“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申报过程中,首选初评单位请选择“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备选初评单位可根据所属学科进行选择。
2、申报成果不论获奖与否,成果原件一律不予返还。
学校联系人:曹玥
联系电话:15501092109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