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3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8
学校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的通知(吉发改高技联〔2022〕809号)要求,现组织此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条件建设、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奖补、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项目。
二、支持方式
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自主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奖补专项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条件建设、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主要采取投资补助支持方式;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主要采取先建后补支持方式。
三、严禁重复申报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涉企财政资金分配查重机制的通知》(吉财预〔2020〕 344号)要求,申报人员申报项目和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时,要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全称、项目名称、核心内容、补助金额、该项目过去两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情况(按财政拨款指标文件详细说明,并附文件复印件)、该项目当年申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情况(按申报资金全称,申报项目和金额足以说明,并附申报材料)等7项要素信息。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人员根据《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积极申报。申报材料PDF电子版和汇总表(以发改委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于2022年11月15日下班前打包发至科技处公共邮箱:kjc@jljy.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范庆华 曹玥
联系电话:85541121/85541074
附件:1.2023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
2.2023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汇总表
3. 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