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3〕9号)文件,我校近期将组织此次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可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后出生的)。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全规办本年度课题实行网络申报方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为(http://202.205.185.227/),课题申请人需在5月12日起至5月22日下班前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5月25日前请课题申请人务必将平台上导出《申请书》纸质材料2份送至科技处312室审核。
2. 5月29日课题申请人需将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联系人:张娜 联系电话:85511610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3.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4.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指南
5. 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6. 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7. 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8.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12日